槃陀
(杂语)尺量名。行事钞上之一曰:般陀二十八肘。业疏一下曰:般陀者量之总名,一般陀有二十八肘。
(杂语)尺量名。行事钞上之一曰:般陀二十八肘。业疏一下曰:般陀者量之总名,一般陀有二十八肘。
(行事)于佛前奏管弦之讲社也。印度似有此风。长阿含经第十叙帝释天执乐神般遮翼,至摩揭陀帝释窟弹琉璃琴。中世盛行之。
(物名)比丘六物之一。又曰漉水袋,滤水囊。漉水去虫之具也。行事钞下一之二曰:漉水袋法,物虽轻小所为极大。
(术语)色等之六尘网人者。行事钞上一曰:迹超尘网。
(术语)二百五十戒中三十舍堕之一。得长钵,必于十日以内行净施法之戒法也,若不行之,过十日之限,则结舍堕罪。见行事钞中二。
(术语)多余之食物也。行事钞中一曰:僧祇云:若将僧家长食还房得偷兰。
(饮食)四药之一。为养病躯非时得食之米汁果汁等也。行事钞下二曰:言非时药者,诸杂浆等,对病而设,时外开服。
(饮食)比丘非时得食之浆类。即四药中之非时药也。行事钞下二曰:非时浆者,僧祇一切豆谷麦煮之头不卓破者之汁,若苏油、蜜、石蜜、十四种果浆。
(术语)二种缚之一。利养缚身,使不得自在也。行事钞下四之二曰:大宝积经云:出家有二种缚:一见缚,二利养缚。
(术语)有比丘与众比丘在同一界而自乖离,不同法事,曰别众。别众者,突吉罗罪也。行事钞上一曰:别众,谓同一界住相中,有乖不同僧法,故云别众也。
名闻利养,易生贪染,染着既生,难得自在,故称为缚。[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下四之二] p2810
(譬喻)邪见之多如林也。行事钞下四之二曰:相似道,相似善,难知难学多入邪林。
(术语)对于止作两持而有止作两犯。作杀生偷盗等之恶事而犯所受之戒,谓之作犯;不作布萨安居等之善事,谓之止犯。行事钞中四曰:犯由作成,故曰作犯,此对作恶法为宗。
(行事)又云灌佛会,亦云降诞会。以佛生日即四月八日,行灌佛之式也。
(行事)Ṣaḍ-vaśa,法会名。译曰六岁会。十诵律五曰:沙婆婆瑟会。注:六岁会也。
又作表色。受戒时,表之于身、口之作业,称为作戒;反之,领纳于身内之业体,则称无作戒,或称无教。[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中一](参阅“表色”3513) p2777
作杀生、偷盗等恶事,而犯所受之戒。鼓动身、口至违理之境,称为作;污染已受之戒,称为犯;犯由作而生,故称为作犯,以作恶法为宗。反之,以不修善法为宗,则称止犯。[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中] p2776 ..
尺量名。又作般陀。即二十八肘之长。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大四○·七上):“阿兰若界者,极小方圆七槃陀。一槃陀二十八肘。”[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卷一] p5820
为日本神道祭祀先亡诸灵之行事。又作灵祭、盆祭、圣灵祭、精灵祭。我国道教有招魂法,密教则有去识还来法。魂祭乃日本基于佛教盂兰盆会之说,与其祭祀祖先之旧俗混合而成之一种年中行事。盖自推古天皇十四年(606)开始,寺院每年四月八日及七月十五日设斋;齐明天皇三..
谓身心领受纳得,感受快感、不快感。成唯识论卷三(大三一·一一下):“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之三] p5948
指行定例之仪式。亦即依一定之轨范,执行仪式法会。又执掌定例事项之职者亦称行事。有法会行事、会行事等,此与奉行、知事同义。[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 p2554
指吉祥良妙而可得福祉之时日。我国、印度等国,自古即有依星宿运行之法,以订定时日之善恶,而论人与事之吉凶成败,故一般人多选择吉日良辰行事,以求祥福。大日经疏卷四(大三九·六一七下):“凡所为法事,皆须与时义契合。”此类择时拣日之法,多行于密教行事,显教..
(行事)四月八日释迦之诞生会也。
(术语)身是受诸法之器,故云身器。行事钞上三之一曰:身器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