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取蕴
梵语paca upādāna-skandhāh,巴利语 pac'''' upādāna-kkhandhā。又作五受阴。即由取(烦恼)而生或能生取之有漏之五蕴。指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识取蕴。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五释之,谓若色有漏有取,彼色在过去、未来与现在,或起欲,或起贪、瞋、痴、怖..
梵语paca upādāna-skandhāh,巴利语 pac'''' upādāna-kkhandhā。又作五受阴。即由取(烦恼)而生或能生取之有漏之五蕴。指色取蕴、受取蕴、想取蕴、行取蕴、识取蕴。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五释之,谓若色有漏有取,彼色在过去、未来与现在,或起欲,或起贪、瞋、痴、怖..
【数施设建立】 p1335此声明处六相之五。瑜伽十五卷二十二页云:云何数施设建立?谓有三数声相差别。一者、一数,二者、二数,三者、多数。
(名数)像器笺十四曰:五百罗汉名,莫闻藏乘说。近有南宗江阴军乾明院罗汉尊号碑一卷刊布,亦不载本据矣。案殆因佛灭后第一结集之五百罗汉或毗婆沙论结集之五百罗汉等数目而私举其名号耳。..
(术语)眼等之五识缘色等外境为外缘,意识于心内分别诸法为内缘。又疏远之缘由为外缘,亲近之缘由为内缘。
(术语)众生之身心,分内外二界,身体为外界,心意为内界。又,六界中地水火风空之五界为外界,第六之识界为内界。
(菩萨)仁王经所说之五大力菩萨也。
(经名)说比丘拔心中之五秽,解心中之五缚,宜修五法。见增一阿含五十六。
(杂名)中台八叶院中之五佛也。中台非五尊也。
(名数)无著菩萨承弥勒菩萨之旨所著之五部大乘论也。
(术语)五体之异名。两臂两膝及头之五处,皆圆,故云五轮。此五轮着地作礼,为礼之至极。【又】世界之成立为五轮。依俱舍等之说则最下为虚空轮,其上为风轮,其上为水轮,其上为金刚轮(即金刚际,地轮也),此上载九山八海。即于五大中除火大之一,而为四轮所成。轮者..
(名数)色声香味触之五法,是为眼等五根所缘之境界,故云五境。
(术语)色声香味触之五境也。此五者,能染污真性,故名尘。止观四上曰:死事弗奢,那得不怖。怖心起时,如履汤火。五尘六欲,不暇贪染。
(名数)一信等之五不退。二净土之五不退。
(名数)大日所说之五位三昧也。
(名数)一身见,见为常有一我体。二边见,见为死后我体断灭。又见为常在。三邪见,见为无因果之道理。四见取见,取已上之诸见,而见为究竟至极之真理。五戒禁取见,取非理之戒禁,而见为生天受乐之因。是即十使中之五利使也。..
(术语)二业之一。人人各别之业因,而感各自之果者,如各自之五根是也。
(经名)一卷,后汉安世高译。对于五阴而说沫泡焰蕉幻之五喻。亦出杂阿含经第十卷。
(譬喻)四魔之一。旧译曰五众魔,五阴魔。有情各有色受想行识之五蕴,而受种种之障害者。
(书名)具名大乘五蕴论。世亲菩萨造,唐玄奘译,一卷。明大乘所说之五蕴,摄有为法九十四法,又明十二处十八界而摄百法。
(名数)安居竟日行自恣举罪之式,选僧众而为自恣举罪之任者,必具二种之五德:一不爱,二不恚,三不怖,四不痴,五知自恣与不自恣,此名自恣之五德。又:一知时,二真实,三利益,四柔软,五慈心,此名举罪之五德。行事钞上四曰:四分律取具二五法者,谓不爱恚怖痴,知..
(佛名)谓金刚界之五智如来也。见安像三昧仪轨经。
(名数)言父、母、亲教师、轨范师、病人之五者,常宜供养也。
(术语)眼耳等之五根也。根能有情识,故曰情。有财释也。智度论十七曰:入道渐愧人,持钵福众生。云何纵尘欲?沉没于五情。同四十曰:眼等五情名为内身,色等五尘名为外身。法华经妙音菩萨品曰:摄五情不。..
(杂名)顶上之发结为五髻者。西域之童子形。唯识述记一末曰:般遮尸弃Pacaśikhin,此言五顶,顶发五旋,头有五角。【又】五体之佛顶尊也,之五佛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