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违因】唯识宗所立十因之一,指三界诸法中,能某一法之生、住、成、得等状态不起障碍作用者,均为该法之不相违因。参阅‘十因’条。
魔梵语魔罗之略,译为能夺命、障碍、扰乱、破坏等,害人命,障碍人之善事者,欲界之第六天主为魔王,其眷属为魔民魔人。智度论曰:除诸法实相,余残一切法,尽名为魔。
轭有四种,谓欲轭、有轭、见轭、无明轭。障碍离系是轭义,违背清净故,此亦随其次第习三求者相应现行。
安者,止息身心粗重身心调畅为体,除遣一切障碍为业,除遣一切障碍者,谓由此势力依止转故。
【一切种障碍法】 p0009杂集论十四卷七页云:一切种障碍法者:谓一切杂染所对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