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生
执自生有四:一、计有神我自生,有十一: 一、计主谛神我生 即迦毗罗。计诸法自生而有神,神名为主谛。此主谛者,生于法初,遍于一切,能生诸法,立二十五谛义,为修行法门。二十五谛者:一、主谛 为后二十四依谛之所依,诸法之主宰也。二、依谛 依前主谛而生二十四谛:..
执自生有四:一、计有神我自生,有十一: 一、计主谛神我生 即迦毗罗。计诸法自生而有神,神名为主谛。此主谛者,生于法初,遍于一切,能生诸法,立二十五谛义,为修行法门。二十五谛者:一、主谛 为后二十四依谛之所依,诸法之主宰也。二、依谛 依前主谛而生二十四谛:..
无相者,谓一切染净之法,悉为因缘生。以因缘生,故无自性,如梦如幻,诸法唯是空,即空亦为空,是为一切诸法,皆空无相也。
观门次第,从粗至细,总有五重:一、遣虚存实识 谓观遍计所执,唯虚妄起,无体用,应正遣空,情有理无故。观依他圆成诸法体实,二智境界,应正存有,理有情无故。若尔何故得言唯识?唯言但遮愚夫所执,定离诸识实有色等。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
一切我法,皆是其假。不过随情施设,妄有种种相转。而种种我法之相,不过皆依识所变现。然识虽有八种,以类别之,则唯有三。此三能变,即异熟、思量、了别。第一能变识: 一、此阿赖耶识,约当体自相言,具三藏义,即云藏识。 二、由过去善恶业习成熟之力,所感无记果报..
共变诸法,同在一处,不相障碍。譬如众多灯明,共在一室,各各遍室,一一自别,其相相似,处所无异。灯明既多,人影亦多,虽一灯去,余光尚遍。故知涉入不隔,其相似一,虽似一相,各各自别,共变诸法,喻而可知。受用细辨问:且有一有情,伐用一树,为用自变?为兼用他..
法界有事法界理法界:一、事法界 现象界之万有诸法,曰事法界。二、理法界 事法界中,事事物物诸法之元,则即能造能生,而周遍于所造万有之地、水、火、风、空、识之六大,曰理法界。..
治心病亦二:一、粗 谓真实修行。亦二: 一、于诸过非,并不覆藏,深怀惭愧,忏悔往罪,不敢复作。 二、于所修行,不杂巧伪,皆质直柔软,作下下意,不显己德。二、细 谓不存执见。亦二: 一、修诸行时,知无我人,尽未来际,不计疲苦。 二、观察诸法,平等不二,一相无..
【三无生忍】‘忍’是体悟、认识事理而心安的意思。三无生忍,是唯识宗依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等三自性所立。无生忍为无生法忍的略称。远离生灭的真如实相理体,称为无生法;真智安住于此理而不动,称为无生法忍。因菩萨观诸法性空,入于见道初地,而了见一切..
摄大乘论释云五后得智:后得智者,菩萨行满化他之智也。谓菩萨起行度生,分别显示,而能觉了通达诸法,忆持不失,建立正教。令他修行,观一切法,随缘和合,随意所欲,无不满足,故有五种之别也。一、通达 通达者,谓菩萨由此后得智,而能于观心中,所知所见境界,一切..
金刚经纂要疏刊定记云五般若:一、实相般若 实相即般若体也。谓明了一切诸法皆空,离一切虚妄之相,故名实相般若。二、观照般若 观照即般若之智用也。谓因观照明了诸法无相,悉皆空寂,以显即体之用,故名观照般若。三、文字般若 文字是能诠之文,般若是所诠之法,能所..
一理法华经玄义云一理:一理者,诸法之本体也。理性容摄,其大无外。诸法虽殊,理元是一。理虽是一,而能统贯诸法。诸法虽殊,莫不本乎一理。事理融通,法法无碍,是则世间出世间法,皆不外乎此也。第一义大集经云第一义:第一义者,即无上甚深之妙理也。其体甚寂,其性..
法界即名达磨驮都,此云法界,又曰法性,亦曰实相。法界之义有多种,以二义释之,一就事,二约理。就事而言,法者诸法也,界者分界也。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然则法界者,法之一一名为法界,总该万有,亦谓之一法界,即事法界也。约理而言,指真如之理性..
三观者:一、空观 观诸法之空谛也。一切法依因缘生,即自性空。以诸法若有自性,不待依因缘而生,而可自有也。二、假观 观诸法之假谛也。依因缘而是假有之相,故谓之为假。 一、因成假 若实有者,应不待他而后成,待他因而成故,谓因成假。 二、相续假 若实有者,应不待..
一念三千一念之心,具三千诸法,是为一念三千。
谓万有之实体真如,唯是一心,止观曰:一心具十法界。一切诸法,皆于一心中而圆具之,是故应了一心圆具之法也。
一切诸法,唯是真如随缘而起,是为缘起之义也。一切诸法,依缘而起,缘起诸法,唯是真如。以是真如随缘,是故名曰如来藏也。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诸法无性故,如说:见有变异相诸法无有性无性法亦无诸法皆空故诸法若有性,则不应变异。而见一切法皆变异,是故当知诸法无性。复次若诸法有定性,则不应从众缘生。若性从众缘生者,性即是作法。不作法不因待他名为性,是故一切法皆空。问曰:若一..
复次诸法缘不成,何以故?广略众缘法是中无有果缘中若无果云何从缘生瓶等果一一缘中无,和合中亦无,若二门中无,云何言从缘生?问曰:云何名为诸缘?答曰: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四缘者,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因缘者,随所从生法,若已从生..
因缘所生之法,究竟而无实体曰空。又谓理体之空寂。维摩经弟子品曰:诸法究竟无所有是空义。小乘观法缘起内无真主为空义。虽能观空,而于空未能都泯,故不究竟。大乘在有不有,在空不空,理无不极,所以究竟空义也。大乘义章曰:空者就理彰名,理寂名空。又曰:空者理之..
八不中道是三论宗理论与观行的中心。三论宗的根本圣典,是龙树论师所造的《中论》(也叫作《中观论》)。但是龙树论师自己所造只是《中论》的颂文,现存梵本,叫作《根本中颂》。所谓八不,即龙树论师于《中论》的篇首所说。龙树论师的思想,渊源于《般若》等经。《般若》..
佛性、如来藏、如、法性、实际,皆同一性,只是就能知与所知诸法的不同分位,立不同的名称。在众生数上称佛性、如来藏,在非众生数上称法性、如、实际,但此通内外。《大智度论》卷二十七中解释如、法性、实际时说是三皆是诸法实相异名,又指内外诸法自性本空皆同一性,..
六因者,一能作因,二俱有因,三同类因,四相应因,五遍行因,六异熟因。一、能作因 一切有为,唯除自体,以一切法为能作因,由彼生时,无障住故。二、俱有因 谓心王与心所,更相佐助,如兄弟然。故名俱有因。三、同类因 如过去善法与现在善法为因,现在善法与未来善法..
一切诸法,可以七十五法括之。立七十五法者,以一切诸法,不外有为无为二种。有为法者,略分四种:一者色法,二者心法,三者心所法,四者不相应行法。第一色法,有十一种。一者五根,二者五境,三者无表色。一、五根者。 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二、五境者。 一..
由迷悟之心,行有漏无漏之业,则得十界之果。十界者,即十法界。合四圣六凡,是为十也。法界之义有多种,约二义能释之。一就事,二约理。就事而言,法者,诸法也。界者,分界也。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乃总该万有而谓之一法界。又界者,边际义。法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