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无边处定
【识无边处定】四无色定之一,又作识处定。此定超越空无边处定,而思惟‘识为无限大’,亦即思惟识无边之相。见‘四无色定’条。
【识无边处定】四无色定之一,又作识处定。此定超越空无边处定,而思惟‘识为无限大’,亦即思惟识无边之相。见‘四无色定’条。
【不两舌】为两舌之相反,十善业之一。谓不说能引起争斗是非等离间之语。参阅‘十善业’条。
【五法】又称五事。《入楞伽经》卷七所载,相、名、分别、正智、如如称为五法。在唯识学上,‘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都是最重要的名词。此五者的意义是:一、相:相者事物的相状,森罗万有的有为法,皆是因缘所生法,此法于生起存在期间,各有其相。如人有人之相,..
金光明经玄义云三观:天台智者大师所立也,观即照了之义,观达一念之心,即具三谛之法也。若观心空,则一切法皆空,即是真谛。若观心假,则一切法皆假,即是俗谛。若观心中,则一切法皆中,即是中谛。此之三观,全由性发,实匪修成。故于一心宛有三用,所谓一心三观也。..
法界有一法界多法界。一、一法界 六大不改其性,自然缘起而成一切法,是故一切法即六大,六大即一切法也。然其在能生六大之位,则诸法差别之相亡泯,唯坚湿煗动无碍了知之法性六德而已,无相而平等,故云一法界,一者平等无差别之义也。二、多法界 多法界者,于一切法根..
般若者,圆常之大觉也。一觉有三德:一、实相般若 为般若之理体,众生本来具,离一切虚妄之相,为般若之实性,是所证之理体也。二、观照般若 观照实相之实智也。三、方便般若 分别诸法之权智也。..
复次本觉随染分别,生二种相,与彼本觉,不相舍离:一者智净相,二者不思议业相。一、智净相者 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此义云何?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如大海..
世间一切皆生灭虚妄之相。无生者,谓无虚妄之生。既无有生,云何有灭?不生不灭,乃究竟实相也。
生死为凡夫之相固矣。二乘之人,亦有一种生死之相,故说二种生死。二种生死者,谓分段生死,变易生死也。一、分段生死 界内凡夫,分分段段之生死也。 一、分段生 四大和合,是分段生。 二、分段死 四大分散,是分段死。二、变易生死 界外三乘,因移果易之生死也。 一、..
四圣证道,因果至深,纵费多文,难诠少分。并各差异甚远,未可统括。况欲于数条文义约之,岂有可能。惟此篇所叙,不过为便于文次,略标其义,以与前文六趣等对举,而为向下各篇分叙之引端耳。并为初习,先得其约,易涉于博故也。然而举少失多,牵强混淆,固知不免矣。世..
世间生灭之相,亦非乱生乱灭,皆有其一定不易之律。所谓因果,故明生灭后,更须明其因果。
世界坏劫之相。末世众生,尤宜详知。兹述坏劫之相,所谓三灾。三灾者,劫末起三种之灾害也。有小大二种:一、小三灾 小三灾者,谓一住劫之中,有二十增减劫,其减劫之中,起小三灾。 一、刀兵灾。 二、疾疫灾。 三、饥馑灾。二、大三灾 大三灾者,谓住过劫而入于坏劫,..
诸法一性而相万殊,由万殊之相以言法,故曰法相。
[出楞伽经]一宗通相宗即心。宗亦要也。通即融通无碍。相即自心所得胜进之相。谓依教思修。得意忘言。趣入自觉之地。觉智圆明。融通无碍。是名宗通相。二说通相说即说。通即辩说无碍。相即起用化他之相。谓以方便。随顺众生根器浅深。为其演说。无有障碍。是名说通相。..
梵语 sarvajatā。音译作萨婆若多。指一切智之相。大智度论卷二十七(大二五·二六○中):“萨婆,秦言一切;若,秦言智;多,秦言相。” p16
远离一切之相,不妄想、不分别、不执著,名一相法门。
在唯一而真实的道理中是毫无虚妄之相的。
【二缚】唯识宗所称的二缚,指的是相缚与粗重缚。一、相缚,所缘的相分拘碍能缘见分的心,使不得自在,不了境相如幻。慧沼的《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五,列举有三种,或以一切相分皆相缚,或唯有漏之相分即相缚,或以行六度时执三轮之相为相缚。并解相缚之体,有所知障与烦..
言生灭之相者,有四种相,谓生、住、异、灭也。一、生相 有为法之现起名生,本无而今有之现相也。二、住相 于法体现在暂时安住,使各自行果,即生位暂停之现相也。三、异相 于住位上,续续变异,住别前后之现相也。四、灭相 谓有为法之现法灭,而入过去之相,即暂有还无..
谛观世间之相无他,唯是生灭、灭生、灭生、生灭而已,是为生灭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