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清法师:变化是世间法不变的规律
仁清法师:变化是世间法不变的规律释迦佛在世的时候,印度有个女的三十多岁,嫁了个男人,她老公非常优秀,可是早早就死了。留给她个女儿,这个小女孩特别漂亮,特别文静,特别聪明,哎呀,她这个妈妈,就养着这个孩子,把整个的身心都投入在孩子身上了,结果她这个小女..

仁清法师:变化是世间法不变的规律释迦佛在世的时候,印度有个女的三十多岁,嫁了个男人,她老公非常优秀,可是早早就死了。留给她个女儿,这个小女孩特别漂亮,特别文静,特别聪明,哎呀,她这个妈妈,就养着这个孩子,把整个的身心都投入在孩子身上了,结果她这个小女..

道证法师:若是犯戒,一定不在念佛三资粮的“行”和持戒的关系(一)真正念佛,一定是持戒信愿行的“行”就是念佛。先由念佛的角度来说,真正念佛就是心念真正放在佛。这必须要放下其他一切不相应的杂念,必须要有能力克服内心所有的坏念头,才能真正专心在一句阿弥陀佛的..

道证法师:念「担忧」,念「怀疑」,错用心佛神通广大,何须瞎操心!有的人念佛数目念很多,但是并没有得到信心和欢喜,为什么呢?因为他没有把眼光注意在佛,都是放在自己的妄想上面,如果一旦发现自己有妄想就又开始烦恼,我念佛功夫这么差不知道会不会往生?其实这样的..

道证法师:五戒是人生道路上五个万丈绝谷,任何人跌进去会受重伤甚至摔死五戒就好比人生道路上的五个指路标佛教导我们在家居士必须要遵守五戒。五戒就是佛给我们人生道路上的五个指路标。第一,不杀生,就是不能杀害任何有生命的动物。第二,不偷盗,就是不能没有得到别..

闽南佛学一、解释念一念在佛法中有二种解释:一是极短促的时刻。可以说,是时间单位之中的最极小单位。如在《俱舍论》中的极微,把东西层层分析,到最终,再也无法分析下去,就把物质的小单位称为极微,比如社会物理学之中的原子样。这经中有文为证,《文句》:一念时节极短促也..

我们讲法的概念,像诸法、万法、一归万法、万法归一。真正的法,分根本二元与次生二元割裂。第一个是根本二元对立的,先有根本的二元割裂。比如我是主体,从这里切一刀,就有了自他的分别,有心跟境的分别,有主观跟客观的分别,有心跟所的分别,有能跟所的分别。因此一切二元对..

1967年出生,湖北武汉人。出家前长期从事教育、宣传工作。出家后一直负责佛教教育、弘法和研究工作。现任苏州戒幢佛学研究所研究部主任,西园寺副寺。南京师范大学敦煌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1997年2月依浙江三门多宝讲寺上智下敏上人披剃。出家前从事教育、宣传工作。..
(一)位于今浙江杭县大慈山虎跑寺。虎跑寺本名大慈定慧禅寺,相传唐元和十四年(819)寰中禅师居此,苦于无水,一日,忽有二虎跑地作穴,泉水随即涌出,故称虎跑泉,寺亦因此易名。泉水甘冽,向有“天下第三泉”之美称,而龙井茶叶与虎跑水合称双绝。宋苏轼诗:“道人不..
凡三卷。又作芝园遗编。北宋僧元照撰,道询编集。收于卍续藏第一○五册。内容包括卷上之戒体章、持犯体章、大小乘论等六篇,卷中之授大乘菩萨戒仪、诫沙弥文等五篇,卷下之为蒋枢密开讲要义、南山律宗祖承图录等五篇。元照尚有芝园集二卷,亦收于卍续藏第一○五册,内容..
(异类)Prabhāvati,阿修罗王之妹名,译曰明妃。婆薮槃豆法师传曰:阿修罗有妹,名波罗颇婆底(知履反)波罗颇,译为明。婆底,译为妃。
(杂名)读经之法师。毗奈耶杂事四曰:善和苾刍,作吟讽声。赞诵经法。(中略)我欲亲往奉彼经师。同十三曰:经师律师论法师禅师,不以同类令聚一处。梁高僧传有经师之一科。
(术语)古经皆为卷本,故曰经卷。方册之经,成于明朝。法华经法师品曰:于此经卷,敬视如佛,种种供养。
(譬喻)称其经胜于他经,曰经王。即经中之王也。法华经药王品曰:如帝释于三十三天中王,此经亦复如是,诸经中王。(中略)如佛为诸法王,此经亦复如是,诸经中王。法华嘉祥疏九曰:言经王者,此经于今昔权实开合自在,故称为王。又独一无二,亦是王义。最胜王经一曰:..
(书名)圆晖法师之俱舍论颂疏。略称颂疏。
(物名)宝珠名。释氏要览中曰:隋虎丘惠聚法师,汝南周弘正常嘉叹也。
(界名)色界第三禅天第三天之名。此天净光周遍,故名。法华经法师功德品曰:光音及遍净。可洪音义一曰:遍净天,三禅天王也。长阿含云:遍净天王名净智,四臂捉贝,持轮御金翅鸟。..
(杂语)又作暗证禅师,暗证,暗证禅,暗禅比丘,暗禅法师,盲禅等。谓不依教之暗解禅人也。以不依教法之故暗于智解,堕于上慢。修行无志,终于独证盲悟之徒。
(术语)受者领受,持者忆持。以信力故受,以念力故持。是法华五种法师行之一也。胜鬘宝窟上本曰:始则领受在心曰受,终则忆而不忘曰持。
(仪式)谓出家受戒者由官给与其度牒也。稽古略三曰:宋宣宗大中十年丙子,敕法师辩章为三教首座,初令僧尼受戒给牒。
(杂名)结诵印明作加持祈祷之法师也。咒者陀罗尼,禁者凡真言之法,禁止不受灌顶印可之人行之,故谓之禁。
梵语dharma-bhānaka,巴利语dhamma-kathika。指通晓佛法又能引导众生修行之人。又作说法师、大法师。广义之法师,通指佛陀及其弟子;狭义则专指一般通晓经或律之行者,称为经师或律师。据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八载,佛菩萨及其大弟子等,皆知深妙之法,又知众生根机之利..
(经名)法华经二十八品中第十九品之名。明五种之法师,道力增逸,得六根清净之功德者也。故名曰法师功德品。
(经名)法华第十品,为说五种法师功德及弘经方法之品,故谓之法师品。
(名数)辩中边论,有十种法师颂曰:谓书写供养,施他听披读,受持正开演,讲说及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