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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违

因明用语。又称四违、四相违因、四相违过。为因明三十三过中,因十四过之最后四项。即立论过程中,所立之因(理由)与所立宗(命题)之主词与宾词相互矛盾所产生之过误;若犯此过误,非但不能证明自己所提出的宗之正确性,反而证成对方之宗。此类过误计有四种:(一)法自..

他有自无体

因明用语。因明论式中,体(前陈、主词)为敌(问难)者认可其实有,而立(立论)者不认可其为实有者,称为他有自无体。(参阅“有体无体”2461) p1543

三支作法

因明用语。依宗(命题)、因(理由)、喻(譬喻)等三支成立之因明论式。又作三分作法。略称三支、三分。乃陈那及其弟子商羯罗主等新因明论师所立,唯设宗、因、喻三段之推论式。(一)宗,又称所立(梵sādhya),为议论之主题,乃即将被论证之命题。如言“声是无常”是..

二种差别

因明用语。指有法差别和法差别。所谓差别系指言陈与意许不完全一致。差别发生于前陈(主词)者,称有法差别;发生于后陈(述词)者,称法差别。设例如下:有鬼论者相信人死后有肉体与灵魂遗存,其灵魂称为鬼,生活于冥间。无鬼论者则以为人死后仅有肉体遗留。有鬼论者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