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含注戒本
凡三卷。唐代道宣撰。又称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含注戒本。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册。系依广律对四分律戒本加以注解,书成于贞观八年(634),后曾重订三卷,作疏八卷。书中设立四门,即:述教兴之所由、摄教之分齐、名义之解释、题号之解释等。又注释本书而广为流传之书..
凡三卷。唐代道宣撰。又称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含注戒本。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册。系依广律对四分律戒本加以注解,书成于贞观八年(634),后曾重订三卷,作疏八卷。书中设立四门,即:述教兴之所由、摄教之分齐、名义之解释、题号之解释等。又注释本书而广为流传之书..
凡十二卷(分上、中、下三卷,每卷又各有四卷)。唐代道宣撰。略称行事钞、六卷钞、四分律行事钞。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册。本书就四分广律加以删繁、补阙,叙述四分律之要义,并参酌诸律诸家之说,详述律行之故实制规,对后世僧行风仪之确立,影响甚大。内容分为三十篇,系..
凡八卷。唐代道宣撰。略称四分律羯磨疏、四分律业疏、业疏。收于卍续藏第六十四册。本疏乃作者广释其自着之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二卷,辨释持戒之要谛,内容细分为十篇。初于疏前阐明能辨之教(羯磨)、所被之事(缘务)、弘法之人(僧伽)、设教之所(结界)。其次详释集..
凡三卷,或六卷。唐代道宣撰,书成于贞观十九年(645)。收于卍续藏第六十四册。又称比丘尼钞。系研核四分律中有关比丘尼之诸篇,叙其枢要而成,自劝学、释聚、结界、集聚,以至二衣、杂要等,凡三十篇。卷首有自序。附洛西密严律院比丘妙辨之跋,付梓印行。与行事钞、..
梵名Dharmagupta-vinaya。凡六十卷。姚秦佛陀耶舍与竺佛念共译于长安(410~412)。原为印度上座部系统法藏部所传之戒律。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二册。又称昙无德律、四分律藏。全书之内容分为四部分:(一)初分,包括比丘二五○条戒律条目,共二十卷。(二)二分,包括比丘尼三..
【后夜】 p0879 瑜伽二十四卷一页云:言后夜者,谓夜四分中,过后一分,是夜后分。
(人名)昙摩鞠多,一作昙摩屈多迦。见四分律开宗记一本。梵Dharmaguptaka。
(人名)Dharmagupta,比丘名。又作昙摩鞠,昙摩德,昙摩屈多迦,昙无德,昙无鞠多,皆梵音之楚夏耳,译曰法正,法镜,法藏,法护,法密等。佛灭后百年优婆鞠多五弟子中之一。于律藏立一部,名为昙无德部。律名四分律。可洪音义三曰:昙摩鞠律部师宗名,昙摩鞠多,亦云..
(流派)律宗五部之一。昙无德比丘之部宗也,佛灭后百年优婆鞠多罗汉五弟子之一,于戒律藏建立一部,部名曰昙无德部。律名曰四分律。见昙摩鞠多条。
(故事)佛灭后第一结集时,优婆离结集律藏。见智度论二,四分律五十四,善见律毗婆沙一,西域记九。
(术语)Upalakṣa,又作优婆罗叉,译曰律。四分律开宗记一本曰:言律藏者,梵云优波罗忏,此译为律。律,则法也,非法无以肃威仪也。大乘义章一曰:优婆罗叉,此翻为律。
(植物)Uśira,冷药草名。见正法念经二十三。译曰香菜。见四分律疏九。
(杂语)Ekāsanika,译曰一坐食。见四分律疏饰宗记五本。
(术语)又作检校。谓于事点捡典挍而监查之也。四分律所谓:应寻究修多罗毗尼,捡挍法律。百一羯磨所谓:言共印持者,如捡挍营作之苾刍,创起基石,将欲兴功,告共住诸苾刍曰:诸具寿,仁应共知,于此处当为僧伽作净厨。..
(名数)四分律云:具七法,方成亲友:一,难作能成。二,难与能与。三,难忍能忍。四,密事相告。五,互相覆藏。六,遭苦不舍。七,贫穷不轻。见释氏要览下。
(术语)译曰学,又曰应学。宜学也。为突吉罗之异名。大日经疏五曰:此中应学,旧译名为式叉迦罗尼。大部补注二曰:式叉迦罗尼,此名为学。四分律四十一见尸叉罽罗尼,突吉罗梵Śikṣākāraṇī。..
(名数)一害自身。二为智者所呵。三恶名流布。四临终生悔。五死堕恶道。见四分律五十九。
(术语)犍度为梵语Khaḍṇa,译曰蕴聚等。以名经论之篇章。四分律有二十犍度,说法衣之篇章,称为衣犍度。
(名数)四分律以三衣与僧羯支Saṁkakṣikā,及覆肩衣为五衣。五分律以三衣与覆肩衣水浴衣为五衣。义净之新律,以三衣与僧脚崎及俱苏洛迦为五衣。见十八物图。
(物名)龙颔下之珠也。四分戒本二上曰:律中龙珠乌翅,一去不还。行宗记二上曰:龙珠者,昔有螺髻梵志,居恒水边,为龙所挠。佛令从彼乞颈下珠璎,龙即不来。
(术语)Carmavastuskhanda,四分律所说。二十犍度之一。明皮屐,皮卧具等之制戒者。
(术语)巴Naiḥsargikapra-cittiya(Naiḥsargik-prāyaścittika),五篇罪之一。尼萨耆为尽舍,波逸提为堕。此罪聚总关于衣钵等之财物,故以其所犯之财物,舍于众中而忏悔之,谓之尽舍。若不忏悔,则结堕狱之罪,故曰堕。总有三十种,称为三十舍堕,行事钞中之一曰:..
(杂名)译言腐烂食药。即陈弃药也。四分开宗记七本曰:布你阿偈,此云腐烂食药,即是所弃之物,故五分律第十六云残弃药。Pūti-agada。
印度古代之树名。据四分律卷十二载,佛陀曾禁止比丘炒食罗婆醯陀之种子,若犯者,即得突吉罗罪(轻垢罪)。上记四分律虽举出罗婆醯陀之名,然迄今未能确定系指何树。智首于四分律疏卷九则谓,罗婆醯陀即是贝多树。 p66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