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法
为七贤位之一,四善根位之一。指见道以前之修行,至顶善根成满时所生之善根。于四谛之理忍可决定,又于此位能忍而不堕恶趣,故称忍法。可分三品:下品同其前之顶位,具观三界四谛之境,具修十六行相;中品之行相、所缘渐减渐略,乃至仅有二念之作意,思惟欲界苦谛之境;上品则惟一行一刹那,即单修欲界苦谛之一行相。[俱舍论卷二十三](参阅“七贤”120、“四善根位”1767) p2892
为七贤位之一,四善根位之一。指见道以前之修行,至顶善根成满时所生之善根。于四谛之理忍可决定,又于此位能忍而不堕恶趣,故称忍法。可分三品:下品同其前之顶位,具观三界四谛之境,具修十六行相;中品之行相、所缘渐减渐略,乃至仅有二念之作意,思惟欲界苦谛之境;上品则惟一行一刹那,即单修欲界苦谛之一行相。[俱舍论卷二十三](参阅“七贤”120、“四善根位”1767) p2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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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名 ī?vara-krsna。音译伊湿伐罗讫哩史拏。四、五世纪顷,印度婆罗门种之数论派学者,姓拘式(梵Kau?ika或 Ku?ala)。依金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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