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所许宗
因明用语。又作众共许宗。指立者(立论者)所立之宗(命题)为世间众人所共同承认之主张见解。此宗既为大众所共同承认,敌者亦必已了悟其为正理,并乐为接受,双方即无论诤之必要,故不能成为真确之宗。 p5616
因明用语。又作众共许宗。指立者(立论者)所立之宗(命题)为世间众人所共同承认之主张见解。此宗既为大众所共同承认,敌者亦必已了悟其为正理,并乐为接受,双方即无论诤之必要,故不能成为真确之宗。 p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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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名Da?abhūmika-vibhāsā-?āstra。凡十七卷。龙树菩萨造,后秦鸠摩罗什译。略称十住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本论系要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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