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异相似过类
(术语)十四过之一。立论者论法所用之同品,敌者无理分别,攻击为非同品是异品之过误也。
(术语)十四过之一。立论者论法所用之同品,敌者无理分别,攻击为非同品是异品之过误也。
(术语)分别十八界,有同分彼同分之二门,根境识三者,互相交涉而作自业,为同分,不然则为彼同分,彼同分者,为彼之同分之类,故名彼同分。而十八界中,惟法界为同分,余十七界通同分彼同分之二者。俱舍论二曰:根境识三,更相交涉,故名为分。或复分者是己作用,或复..
谓心王与心所相应关系有四种平等。此乃唯识宗之主张。即:(一)时平等,谓心王心所同一刹那生起作用。(二)所依平等,谓心王心所二者之所依相等。(三)所缘平等,谓心王心所所缘之相分非同一,但却相似。(四)事平等,谓心王心所之自体分非同一而却类似。成唯识论卷三(大三..
【非同所了名】 p0715 瑜伽八十一卷二页云:与同所了名相违,是非同所了名。
资持记·释标宗篇:“问:‘法之与体,同异云何’?答:‘业疏云,体者戒法所依之本。是则法为能依,体是所依,不可云同。又云,戒体者,所谓纳圣法于心胸,即法是所纳之戒体。据此不可云异。应知言法未必是体,言体其必是法。不即不离,非同非异。’”(事钞记卷三·一..
子题:越次行事钞·僧网大纲篇:“今僧寺中,有差僧次请而简客者,此僧次翻名越次也。即令客僧应得不得,主人犯重;随同情者多少,通是一盗。又此住处不名僧所;以简绝客主,非同和僧义。”(事钞记卷七·四六·六)..
行事钞·受戒缘集篇:“若不自称名字,不称和尚字,年不满等,定不得戒。”资持记释云:“三遮中,据无衣钵,应合同科,然非明文,容多异解;今师义判,故在后列。问:‘据定不发,何不名难?’答:‘名可改称,年容待满。非同永障,不在难收。年不满者,须论胎闰、频大..
【四义平等】指心王与心所相应关系,有四种平等之义。此为唯识宗的主张。即一、时平等,谓心王心所同一刹那生起作用。二、所依平等,谓心王心所二者之所依相等。三、所缘平等,谓心王心所所缘之相分非同一,但却相似。四、事平等,谓心王心所之自体分非同一而却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