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语)事法之业务也。又佛法上之业务也。华严经八十曰:普解世间诸法务。唐僧传(慧皓传)曰:既达成都,大弘法务。
谓白事而和之。白,告白;和,和合。即于寺中行法务时,召集僧众,告白其事,使众和之。 p2086
(职位)司寺中法务之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