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宗所立四依之一。指人所舍弃,而为比丘所用之各类药材。此等药材,人皆弃之如尘芥,故称尘药。[释门归敬仪卷中](参阅“四依”1702) p5765
(术语)律宗所立行之四依之一。谓比丘所用之药财也。尘者,言人之弃而不顾,如尘芥也。如衣为粪扫。释门归敬仪中曰:纳衣乞食,树不尘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