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回鸠罗
据可洪音义卷十五之说,乌回鸠罗乃梵语平等无二之意,后引申为僧众中决断争论者之职位。十诵律卷二十(大二三·一四五下):“若是乌回鸠罗不能如法、如比尼、如佛教断是事者,应更立乌回鸠罗。” p4177
据可洪音义卷十五之说,乌回鸠罗乃梵语平等无二之意,后引申为僧众中决断争论者之职位。十诵律卷二十(大二三·一四五下):“若是乌回鸠罗不能如法、如比尼、如佛教断是事者,应更立乌回鸠罗。” p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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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利名Hatthavanagallavihāravajsa。凡十一章。作者不详。为南传上座部佛教三藏外之著作,书成于锡兰波洛罗摩婆诃二世(巴Par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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