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禅林象器笺
2025-05-21 05:27
A
A
忠曰:“相共交参,取与物也。”
《敕修清规·谢挂搭》云:“堂司行者收香钱足,交侍者纳方丈。”又云:“侍者付大香一片与参头,交副参收。”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QQ空间
贴吧
邮箱
WhatsApp
Facebook
Twitter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