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事理唯识
五法指心法、心所法、色法、不相应法、无为法。谓心、心所等事理之五法皆为唯识。乃大乘唯识家之说。其中,心法为识之自相,心所法为与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等八识相应而起者,色法为心法与心所法所变现者,不相应法为假心法、心所法、色法等之分位而设者,无为法则为识之实性。 p1115
五法指心法、心所法、色法、不相应法、无为法。谓心、心所等事理之五法皆为唯识。乃大乘唯识家之说。其中,心法为识之自相,心所法为与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等八识相应而起者,色法为心法与心所法所变现者,不相应法为假心法、心所法、色法等之分位而设者,无为法则为识之实性。 p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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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名Da?abhūmika-vibhāsā-?āstra。凡十七卷。龙树菩萨造,后秦鸠摩罗什译。略称十住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本论系要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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