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传法院
乃日本新义真言宗之大本山。通称根来寺。位于和歌山县那贺郡岩出町。大治五年(1130),觉鍐于高野山建传法院,后并受敕兼任金刚峰寺座主,由此而引起金刚峰寺徒众之不快,而渐与传法院之徒众产生冲突,觉鍐遂于弘安九年(1286),将传法院移至现址,独立成新义派,学僧云集,兴盛一时。 p871
乃日本新义真言宗之大本山。通称根来寺。位于和歌山县那贺郡岩出町。大治五年(1130),觉鍐于高野山建传法院,后并受敕兼任金刚峰寺座主,由此而引起金刚峰寺徒众之不快,而渐与传法院之徒众产生冲突,觉鍐遂于弘安九年(1286),将传法院移至现址,独立成新义派,学僧云集,兴盛一时。 p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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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梵语vi?uddha-citta,西藏语 rnam-par-dag-pahi sems。即清净之心。又作清净心。系指清净之信仰心、清明离垢之心,或指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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