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财保护法
日本为保存及应用各种文化资产所制定之法律。昭和二十五年(1950)年五月公布,法律第二一四号。内容包括:(一)总则。(二)文化财保护委员会。(三)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民俗资料。(四)埋藏文化财。(五)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六)补则。(七)罚则、附则。其有关之律令条文亦包含古社寺保存之规定。此法律类似我国之文化资产保护法。 p1421
日本为保存及应用各种文化资产所制定之法律。昭和二十五年(1950)年五月公布,法律第二一四号。内容包括:(一)总则。(二)文化财保护委员会。(三)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民俗资料。(四)埋藏文化财。(五)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六)补则。(七)罚则、附则。其有关之律令条文亦包含古社寺保存之规定。此法律类似我国之文化资产保护法。 p1421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梵名Abhisamayālajkāra-?āstra。印度弥勒菩萨(梵 Maitreyanātha)造。全称现观庄严般若波罗蜜多优波提舍论(梵Abhisamayāl..
梵语drsta-dharma-sukha-vihāra。色界四等持之一,禅定七名之一。即依定之结果而有此称。“后法乐住”之对称。又作现法乐、现法..
梵语pratyutpannādhvā,巴利语 paccuppannāddhā。又作现在、现世、现生。略称现。三世之一。相对于“过去世”与“未来世”。..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