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含注戒本
凡三卷。唐代道宣撰。又称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含注戒本。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册。系依广律对四分律戒本加以注解,书成于贞观八年(634),后曾重订三卷,作疏八卷。书中设立四门,即:述教兴之所由、摄教之分齐、名义之解释、题号之解释等。又注释本书而广为流传之书有道宣之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四卷、宋代允堪之四分律发挥记若干卷、元照之四分律行宗记二十一卷等。其后此含注戒本及疏均由鉴真和尚于日本奈良朝时传至日本。 p1667
凡三卷。唐代道宣撰。又称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含注戒本。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册。系依广律对四分律戒本加以注解,书成于贞观八年(634),后曾重订三卷,作疏八卷。书中设立四门,即:述教兴之所由、摄教之分齐、名义之解释、题号之解释等。又注释本书而广为流传之书有道宣之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四卷、宋代允堪之四分律发挥记若干卷、元照之四分律行宗记二十一卷等。其后此含注戒本及疏均由鉴真和尚于日本奈良朝时传至日本。 p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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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学,梵语?iksā-karanīya,巴利语sikkhā-karanīya。乃应当守持戒法之义。又作应当学、一百众学。在四分律中指出,应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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