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末制度
日本佛教制度。德川(1603~1867)初期为加强全国佛教寺院与僧尼之控制,将镰仓末期仅属法系之本末关系,进而于法令上规定其隶属关系;颁布本末宪章,规定本山与所属末派寺院间严格之隶属关系,将末寺之一切置于本山绝对管辖之下。幕府藉此制度直接、间接控制全国各宗本山、末寺,明治维新时期仍沿袭之。二次世界大战后,末寺方在法律上取得独立之地位。 p1950
日本佛教制度。德川(1603~1867)初期为加强全国佛教寺院与僧尼之控制,将镰仓末期仅属法系之本末关系,进而于法令上规定其隶属关系;颁布本末宪章,规定本山与所属末派寺院间严格之隶属关系,将末寺之一切置于本山绝对管辖之下。幕府藉此制度直接、间接控制全国各宗本山、末寺,明治维新时期仍沿袭之。二次世界大战后,末寺方在法律上取得独立之地位。 p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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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谓(梵 Trapusa,巴Tapussa)、波利(梵Bhallika,巴Bhalluka)之并称。为佛陀成道后,最初供养、归依之二商人。提谓,全称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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