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善法
谓信、不放逸,轻安、舍、惭、愧、无贪、无嗔、不害、勤等十法,与一切善心,相应而起,故名大地善法。
谓信、不放逸,轻安、舍、惭、愧、无贪、无嗔、不害、勤等十法,与一切善心,相应而起,故名大地善法。
又名遍大地法,一切善恶的心,名为大地,大地的心所有法,即受、想、思、触、欲、慧、念、作意、胜解、三摩地等十个心所,与一切心相应而生,乃心动时必起的作用,故名大地法。
地、水、火、风、空、见、识。地水火风是四大,空即虚空的本性,见即眼根的见性,识即八识。因为以上七大周遍于法界,所以叫做大。
【共中共业】四变句之一。共中共业者,如山河、大地等,由多人之识共同变现,称为共变;而己与一切人共同用之,此为共中共变。参阅‘四变句’条。
【立因】为五因之一。指任持地、水、火、风等四大种所造之诸色法,任持四大种所造之色法,譬如大地之任持万物。参阅‘五因’条。
【大地法】又称遍大地法。指与一切心相应俱起的十种心识作用。这是俱舍宗七十五法中心所有法的一部分。即:一、受,领纳之义;有苦受、乐受、非苦非乐受等三种。二、想,想像之义;对境而取差别之相。三、思,造作之义;令心有所造作。四、触,由根、境、识三者和合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