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处为苾刍等所不应行
【五处为苾刍等所不应行】 p0289
瑜伽十六卷二十三页云:于五处远离者:谓所行无犯。略有五处,诸苾刍等、非所应行。谓王家、唱令家、酤酒家、倡秽家、旃茶罗及羯耻那家。唱令家者:谓屠羊等。由遍宣告此屠羊等,成极重罪,多造恶业,杀害羊等故。
【五处为苾刍等所不应行】 p0289
瑜伽十六卷二十三页云:于五处远离者:谓所行无犯。略有五处,诸苾刍等、非所应行。谓王家、唱令家、酤酒家、倡秽家、旃茶罗及羯耻那家。唱令家者:谓屠羊等。由遍宣告此屠羊等,成极重罪,多造恶业,杀害羊等故。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意于已转依位与二十一心所相应】 p1211成唯识论五卷一页云:已转依位、唯二十一心所俱起。谓遍行别境各五,善十一。如第八识已..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