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尊指地
禅宗公案名。谓佛指地以示可建梵刹。从容录第四则(大四八·二三○上):“世尊与众行次,以手指地云:‘此处宜建梵刹。’帝释以一茎草插于地上云:‘建梵刹已竟。’世尊微笑。”五灯会元世尊章(卍续一三八·三上):“世尊因地布发掩泥,献华于然灯,然灯见布发处,遂约退众,乃指地曰:‘此一方地宜建一梵刹。’时众中有一贤于长者,持标于指处插曰:‘建梵刹竟。’时诸天散华。”此乃显示随处为主,处处为梵刹之意。 p1523
禅宗公案名。谓佛指地以示可建梵刹。从容录第四则(大四八·二三○上):“世尊与众行次,以手指地云:‘此处宜建梵刹。’帝释以一茎草插于地上云:‘建梵刹已竟。’世尊微笑。”五灯会元世尊章(卍续一三八·三上):“世尊因地布发掩泥,献华于然灯,然灯见布发处,遂约退众,乃指地曰:‘此一方地宜建一梵刹。’时众中有一贤于长者,持标于指处插曰:‘建梵刹竟。’时诸天散华。”此乃显示随处为主,处处为梵刹之意。 p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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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语prātimoksa-sajvara,巴利语 pātimokkha-sajvara。指七众于身口七支之诸恶一一分别弃舍所持之戒律。又作波罗提木叉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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