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平等
即楞伽经卷三所说之“相”与“非相”、“因”与“果”、“我”与“无我”、“人”与“所修法”,皆各平等,无有高低、胜劣、广狭等之对立或差别,此乃大乘思想中超越有无二边,不执于相又不堕于无相之最高境界。楞伽经卷三之偈言(大一六·五○○中):“有四种平等,相及因性生,第三无我等,第四修、修者。” p1798
即楞伽经卷三所说之“相”与“非相”、“因”与“果”、“我”与“无我”、“人”与“所修法”,皆各平等,无有高低、胜劣、广狭等之对立或差别,此乃大乘思想中超越有无二边,不执于相又不堕于无相之最高境界。楞伽经卷三之偈言(大一六·五○○中):“有四种平等,相及因性生,第三无我等,第四修、修者。” p1798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梵名 Mahāyānābhidharma-samuccaya-vyākhyā。凡十六卷。安慧菩萨杂糅,唐玄奘译。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一册。又称阿毗达磨杂集..
梵名 Mahāyānābhidharma-samuccaya。凡七卷。无著菩萨造,唐玄奘译。略称集论。乃集解大乘阿毗达磨诸要项而成。今收于大正藏..
梵名 Mahāyāna-?atadharma-prakā?amukha-?āstra。全一卷。属印度大乘宗经论部。又称大乘百法明门论略录、百法明门论、百法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