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众
(一)即归顺于佛法之众,乃出家五众之总称。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大五四·二○五上):“若泛为俗侣,但略言其五禁;局提法众,遂广彰乎七篇。”
(二)为东晋时代高昌国之译经僧。据出三藏记集卷二载,师曾于东晋安帝(397~417)之时,译出方等檀特陀罗尼经四卷。生卒年与其余事迹均不详。 p3389
(一)即归顺于佛法之众,乃出家五众之总称。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大五四·二○五上):“若泛为俗侣,但略言其五禁;局提法众,遂广彰乎七篇。”
(二)为东晋时代高昌国之译经僧。据出三藏记集卷二载,师曾于东晋安帝(397~417)之时,译出方等檀特陀罗尼经四卷。生卒年与其余事迹均不详。 p3389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因明用语。又称有法差别相违因(梵dharmi-vi?esa-viruddha)。因明三十三过中,因(理由)的四相违过之第四项。乃缺乏因三相中后..
因明用语。又称有法自相相违因(梵dharmi-svarūpa-viruddha)。因明三十三过中,因(理由)的四相违过之第三项。有法,指宗(命..
梵语satkāya-drsti,巴利语 sakkāya-ditthi。音译作萨迦耶见、飒迦耶见、萨迦邪见。意译作虚伪身见、坏身见、移转身见。为五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