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依
指为二识以上共通之所依者。若就前七识而论,则前五识之四依中,除同境依外,其余之分别依、染净依、根本依均为共依;亦即前五识以第六识为分别依,第七识为染净依,第八识为根本依。又第六识为第七识之所依,第七识为第六识与第八识之所依,故第六、第七识亦具有共依之义。[成唯识论卷四、卷七、成唯识论述记卷四本、卷七本、百法问答钞卷一] p2195
指为二识以上共通之所依者。若就前七识而论,则前五识之四依中,除同境依外,其余之分别依、染净依、根本依均为共依;亦即前五识以第六识为分别依,第七识为染净依,第八识为根本依。又第六识为第七识之所依,第七识为第六识与第八识之所依,故第六、第七识亦具有共依之义。[成唯识论卷四、卷七、成唯识论述记卷四本、卷七本、百法问答钞卷一] p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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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名Suhrl-lekha,西藏名 B?es-pahispriv-yig。全一卷。唐代义净译。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二册。此系龙树训诫南印度国王之书函。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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